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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用意

第四十七章 用意

沈慕歌小心翼翼地进入矿洞后,从随身的须弥袋中取出几只萤虫。}@如¤文D~ˉ网@·μ *[¨更???新!??最~全?a?萤虫的微光虽然不算很明亮,但在这漆黑的矿洞中却宛如一盏盏小小的明灯。

矿洞之中,没有任何岔口,只有一条笔直的通道径直通往那仿佛无尽的漆黑山洞深处。

沿着通道缓缓前行,矿洞内时不时地能看到一些亮晶晶的矿石。这些矿石在萤虫微弱的光芒映照下,闪烁着漂亮的光彩。

她走了很久终于,来到了一处宽敞的地方。此处遍地都是玄晶矿石,有大有小,形态各异。那些大的矿石本身散发着明亮的光芒,那光芒或强或弱,照亮了整个山洞。

就在沈慕歌对那些矿石打量之时,寂静的山洞中,一个身影犹如鬼魅般悄然出现在她身后。沈慕歌瞬间警觉,反应极其迅速地转身,同时口中念念有词,从须弥袋中召唤出那杆闪耀着银光的长枪。

当她与身后之人对视的那一刹那,两人的目光交汇,在彼此的眼眸深处,同时涌现出惊讶之色。

“是你?”

“是你?”

两人异口同声地喊出,声音在山洞中回荡。

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这么快就找到你了!”沈慕歌怒喝一声,手中银枪猛地一挥,闪着寒光的枪尖如闪电般刺出,几乎瞬间就抵在了对方的喉间。^@6?1__看D′书?>3网& ^无??错$¨内?|容¨:o

然而,对方却丝毫不显慌乱,只见他身形微微一闪,如同一片轻盈的树叶般,便轻轻松松地躲过了那凌厉的枪尖。

“哟,小美人,这般泼辣可不好。”对方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抹轻佻的笑容,说罢,他反手一抽,一把短剑瞬间出现在手中。紧接着,他的身形如同鬼魅一般,以极快的速度冲向沈慕歌,口中还调侃道:“小美人,莫要这么凶嘛,哥哥我可是会心疼的。”

沈慕歌眼神一凛,手中银枪舞动,枪花点点。

银枪与对方的短剑激烈碰撞,金属交击之声在山洞中不断回响,清脆而刺耳。每一次碰撞都迸发出耀眼的火花,如同夜空中绽放的烟花。两人你来我往,速度快得让人眼花缭乱,仿佛两道闪电在山洞中交织穿梭。

对方的剑法极为诡异,总是剑走偏锋,不断地寻找着沈慕歌的破绽,口中还不时冒出几句轻佻之语:“小美人,你这身手倒是不错,不过要是能温柔点就更好了。”

沈慕歌全神贯注,手中银枪挥舞得密不透风,如同一个坚固的银色护盾,不给对方丝毫可乘之机。

一番激战之后,两人各自退后几步。对方的眼神中却满是戏谑,嘴角挂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容:“小美人下手可真够狠的,不过哥哥我就喜欢有脾气的。)±&鸿).特t小)=说-ˉ@网t< ?>更??a新¥=}最¢2ˉ全?·[”

沈慕歌冷哼一声,“你是谁?我与你素不相识,昨日你为何推我进门派争斗?”

原来此人正是昨日把沈慕歌推入两个剑宗战场的猛拓人。

此刻,他身着绚丽多彩的异域服饰,一头不羁的长发随意散落,发间点缀着几颗宝石,在微弱的光线下闪烁着蓝色的光芒。古铜色的肌肤,仿佛是经过岁月精心打磨的铜像。

眼神深邃,看向沈慕歌时,脸上满是戏谑的神情。微微上扬的嘴角似笑非笑间带着几分玩世不恭。

“在下公孙诩,让小美人受惊了。昨日就是想跟你开个玩笑,那俩宗门一看就不是真打,闹着玩呢!”

“你知道他们不是真打?”

沈慕歌对他的回答有些出乎意料。

公孙诩嘴角一勾,“那是自然。他们的招式看似凶狠,实则留有余地,明眼人一看便知。”

沈慕歌皱起眉头:“那你为何将我推入战场?”

公孙诩耸耸肩:“小美人莫要生气,我只是想让你看清楚他们的真面目。再者,那战场也并非十分凶险,以你的身手,定能全身而退。”

沈慕歌冷哼一声:“你倒是打得好算盘。”

公孙诩笑了笑:“小美人别生气嘛。如今这矿洞之中,危机四伏,你我不如联手,共同探索,说不定能有一番收获。”

沈慕歌没动,依然保持警惕,“你来这洞内找什么?极品玄晶?”

公孙诩摆摆手,“我又不炼器,要那东西没用!小美人,这里可有比极品玄晶更好的东西,你想不想知道?”

“不想!”沈慕歌回答的斩钉截铁。

稍加思索,她便说出了心中的猜测,“昨天你之所以将我推进战场,是因为你看出他们在演苦肉计,你让我加进去,是想让假斗变成真打,你好伺机而动。”沈慕歌停顿了一下,“所以说,你是个贼!”

公孙诩听后哈哈大笑起来:“小美人可真会说笑,我可不是贼。我不过是想让这场闹剧变得更有趣些罢了。”

沈慕歌柳眉倒竖:“有趣?你可知这样会让我陷入危险?”

公孙诩收起笑容,微微正色道:“小美人莫急,我虽行事不羁,但也有分寸。我只是想借此机会寻得一些对我有用之物,并非有意害你。”

沈慕歌依旧不信:“那你说说,你到底在找什么?”

公孙诩神秘一笑:“这个嘛……小美人若先答应与我联手,等找到了那件东西,定有你的好处。”

沈慕歌白了他一眼:“我才不稀罕你的好处。你若再不说实话,休怪我不客气。”说罢,手中银枪一抖,枪尖直指公孙诩。

公孙诩见沈慕歌动了真格,连忙摆手道:“小美人莫急,莫急。我找的确实是一种依附玄晶生存的小虫子。”

沈慕歌皱起眉头:“有何用?”

公孙诩眼中闪过一丝兴奋:“此虫名为玄晶虫,极为罕见。它常年吸食玄晶之力,体内蕴含着强大的能量。若能得之,加以炼制,可提升功力,甚至突破境界。”

沈慕歌半信半疑:“真有如此神奇?”

公孙诩点头道:“千真万确。小美人,你我联手找到此虫,对你我都有莫大的好处。”

沈慕歌思索片刻,说道:“我为何要信你?说不定你又在诓我。”

公孙诩无奈道:“我公孙诩虽行事不羁,但也讲信用。你若不信,我可立下誓言,若有半句假话,天打雷劈。”

沈慕歌思索片刻,心中虽对公孙诩仍有疑虑,但眼下情况复杂,多一个帮手也并非坏事。于是她说道:“好,不过你若再说话口无遮拦,我定不轻饶。”

公孙诩连忙点头:“小美人放心,我公孙诩绝非说到做到。”

沈慕歌瞪了他一眼,“别这么叫我,我叫沈慕歌!”

公孙诩嘿嘿一笑,“好嘞,慕歌。不过你这名字可真好听,跟你的人一样美。”

沈慕歌脸一红,“少油嘴滑舌。赶紧说说这玄晶虫一般会在什么地方出现。”

公孙诩摸了摸下巴,“据我所知,这玄晶虫喜欢在玄晶矿脉最浓郁的地方出没。不过这矿洞错综复杂,要找到可不容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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